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5-03-28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为了促进太原市农业农村局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实现依法、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按照《太原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条制度》的要求,依据农业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主体及检查依据
检查主体为太原市农业农村局。检查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植物检疫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检查方式
根据《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及《太原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条制度》等规定,综合考虑监管对象信用分险分类结果、行业特点、检查条件等,以日常现场检查、投诉举报线索核查、非现场排查、双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开展。
三、监管检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农机、渔政、种子、农药、肥料、畜牧、饲料、动物卫生、植物检疫、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等行业,覆盖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农产品销售企业、个人门店、综合市场、商场超市等多种场所的农业领域经济实体。
四、检查事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检查方式 |
1 | 对农药经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现场检查 |
2 | 对农作物种子质量的监督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现场检查 |
3 | 对省内登记肥料的监督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现场检查 |
4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不定期,现场检查 |
5 | 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现场检查 |
6 | 对种畜禽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不定期,现场检查 |
7 | 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现场检查 |
8 | 对农产品产地安全、质量安全及质量的监督检查 | 全年不定期现场检查 |
9 | 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经营利用及其制品的监督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不定期,现场检查 |
10 | 对动物防疫的监督检查 | 3月-11月,现场检查 |
11 | 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 3月-11月,现场检查 |
12 | 对生鲜乳生产和收购的监督检查 | 全年不定期现场检查 |
13 | 对奶畜饲养的监督检查 | 全年不定期现场检查 |
14 | 对水产品生产及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 全年不定期现场检查 |
15 | 对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3-5月,9-11月,采取重点和随机两种方式现场检查 |
16 | 对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监督检查 | 全年选取1-2个县(市、区),进行两次现场检查 |
17 | 对植物检疫的监督检查 | 4月或12月,以随机方式检查 |
18 |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安全的监督检查 | 每半年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