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通知公告>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14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14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时间:2026-07-07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4项整改任务太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的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面源污染较为严重。太原市汾河东岸平昇沃化肥经销部收集周边牛粪2万立方米,未采取防渗措施,露天堆存,距离汾河仅500米,环境污染隐患突出。

二、整改措施

完成平昇沃化肥经销部露天堆存粪污全面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对该公司面源污染开展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立行立改,开展清理整治。清徐县人民政府责令平昇沃化肥经销部停止生产加工,场地内牛粪全部清运至山西瑞之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好氧堆肥进行还田利用。20263月,场地内生产加工设备全部搬离。针对面源污染问题,委托山西九卓检测有限公司对场地内进行多点采样,监测地下水指标,结果显示铁、锰、铜、锌、挥发物、氨氮、硫化物等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标准要求。委托湖北欧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场地内四个样点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镉、铅、铬、铜、镍、锌、汞、砷、苯并芘等污染物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标准要求;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苯、苯乙烯等27项污染物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要求,未造成面源污染。

(二)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粪污乱堆乱放、资源化利用等情况,排查发现问题3个,均已整改销号。2026年以来,清徐县持续组织开展粪污堆场排查整治,发现粪污乱堆乱放问题8处、约4950方,已全部清运至清徐县正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其中,对清徐县亿奥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清徐县牛牛养殖场2起露天堆放牛粪的行为立案查处,处罚金额分别为27000元和25000元。清徐县组织孟封镇韩武村、东社村与山西喜洋洋有机复合肥有限公司签订畜禽粪污处置协议,粪污由村委会集中收集,送至该公司处置。

(三)长效治理,推进常态化监管。一是制定出台政策文件,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规范生猪等中小养殖户粪污处理与粪肥还田利用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二是开展全面排查,对全市所有养殖场、中小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与粪肥还田情况全面排查,排查问题124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督导核查和宣传引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指导机制,通过发放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告知书、技术要点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77日至202672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农业农村局反馈。


联系电话: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0351-6274436

畜牧兽医科 0351-4220998
电子邮箱: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tynyhbz@126.com

畜牧兽医科tyxm111111@163.com

 

                 太原市农业农村      
                  202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