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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案例的通报(第3期)

时间:2026-07-24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

为深化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对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案例予以通报:

投标专家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

经查,投标人山西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万柏林区王化街道小卧龙村农村田园综合体配套建设项目”投标中,未提供项目经理安全证件,不符合招标文件项目经理安全证件要求,但评标专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出否决意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六)“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的规定。

处理结果:万柏林区农业农村局向刘某、黄某某、范某某、刘某某四名专家,下达《处理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在今后参与评标活动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