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6年太原市基层农技人员市级班培训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6-08-25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提升农技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农技人员产业人才培训”的要求,我市计划组织开展2026年基层农技人员市级培训班,为确保培训质量,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遴选1个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近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具备较强的师资力量,必要的培训场所以及配套设施设备;
(四)熟悉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相关政策和要求,能按相关要求提供合理、可行、详细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
(五)具备专职培训工作管理人员,能做好培训课件制作、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
二、培训要求
(一)培训对象
对我市承担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的5个县(市、区)的县乡两级农技推广人员共20人(每县4人)开展培训。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不包含报到和离训时间),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
(三)培训内容
结合我市重点任务探索,需包括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生物育种产业化政策解读、适宜我市农业主推技术主导品种、农业防灾减灾与病虫害防治等。
(四)培训标准
严格按照山西省财政厅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行〔2024〕15号)要求执行,培训费中的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资料、交通及其他费用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其中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
三、申报材料
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愿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需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科教与社事科,具体包括:
(一)申请文件;
(二)单位或机构简介;
(三)营业执照、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
(四)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五)师资力量(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实训基地;
(七)近三年开展相关培训工作业绩情况,计划开展此次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方案、培训管理、资金使用、服务保障等。
四、申报时间
2026年8月25日至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遴选程序
(一)初审。对培训机构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公示。评审结果在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培训机构。
联 系 人:屈女士
联系电话:0351-4030580
电子邮箱:tysnyjkjc@163.com
邮寄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69号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