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5-02-03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委由办公室和太原市农业经济信息中心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的采集、编辑、整理工作。截至2014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1月1日到2014年底,太原市农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3条。其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7条,占2.3%;规划计划类的信息63条,占8.4%;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663条,占89.3%。此外,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0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太原市农委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通过我委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截止到12月31日,热线共受理办理电话2433个,接待农民来访37人次。其中:种植养殖技术、病虫害和疫病防治等农业技术咨询电话1021个,占来电总量的41.96%,农产品供求信息咨询电话487个,占来电总量的20.02%;政策法规方面咨询电话709个,占来电总量的29.14%;其他方面的电话216个,占来电总量的8.88%。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市农委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3名兼职工作人员,2人负责信息收集、编排、采集工作,1名负责技术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市农委信息公开工作由委办公室兼管,各类设施、设备和办公用品与办公室共用。 (三)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没有该事项发生,没有产生费用。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本年度有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无
七、通过太原政务公开报送平台发布本部门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太原政务公开报送平台发布本部门信息225条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太原市农委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在思想认识上有待进一步统一,在如何按照公平公正、便民利民、实事求是的要求,明确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方面有待进一步形成共识。二是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化为行政部门的各个环节,形成多项联动方面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加强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工作,形成与社会公众互动的长效机制方面需要有各相关部门的主动参与。三是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特别是推进网上办事,探索网上受理、网上过程查询和网上结果反馈三个环节的实现上有待加强。四是在开展宣传、引导,进一步统一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程序、受理主体的理解方面有待加强。五是信息检索技术有待加强。为此,我单位将着重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促进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
2014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