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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4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太原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向社会公布。

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太原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全市“三农”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及时、准确、规范地向社会发布农业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根据人员和职责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发挥“太原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对工作动态、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等结合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网络公开。

    1.太原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全年共发布信息976条,其中:工作动态542条;价格行情78条;通知公告45条;行政公开34条;图片新闻24条;其他153条。政务新媒体公开情况:新媒体共发布1113条,其中: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1003条,关注量1496;抖音官方号共计发布110条。

    2.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全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通过我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提交的网上申请0件。  

    3.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5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需加大推进力度;三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流程还需进一步规范等;四是需不断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培训学习。强化培养政务公开队伍,加强政策理论学习、研究,深入贯彻公开理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按照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五个环节的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四是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据单位职能、权责清单等,对照上级部门公开目录,不断完善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如有变动要及时变更目录,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